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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開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開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國辦發〔2008〕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为有利于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開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条例施行中的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政府信息公開管理体制问题

 。ㄒ唬┫丶兑陨先嗣裾鞑棵牛ǖノ唬┮诒炯度嗣裾畔⒐_工作主管部门的统一指导、协调、监督下开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ǘ┦敌写怪绷斓嫉牟棵牛ǖノ唬┮谄渖霞兑滴裰鞴懿棵牛ǖノ唬┑牧斓枷拢谒诘氐胤饺嗣裾骋恢傅、协调下开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实行双重领导的部门(单位)要在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的指导。

  二、關于建立政府信息發布協調機制問題

 。ㄈ└骷度嗣裾畔⒐_工作主管部门要组织、协调有关行政机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行政机关拟 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要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经对方确认后方可发布;沟通协调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拟发布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报请本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ㄋ模└鶕、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發布農産品質量安全狀況、重大傳染病疫情、重大動物疫情、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統計信息等政府信息,要嚴格按照規定權限和程序執行。

  三、關于發布政府信息的保密審查問題

 。ㄎ澹┬姓䴔C關在制作政府信息時,要明確該政府信息是否應當公開;對于不能確定是否可以公開的,要報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單位)或者同級保密工作部門確定。

 。┬姓䴔C關要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凡屬國家秘密或者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開。

 。ㄆ撸⿲χ饕獌热菪枰\廣泛知曉或參與,但其中部分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應經法定程序解密並刪除涉密內容後,予以公開。

 。ò耍┮呀浺平粰n案館及檔案工作機構的政府信息的管理,依照有關檔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關于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問題

 。ň牛└骷缎姓靥乇鹗枪裨焊鞑棵牛ǖノ唬、各。ㄇ、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 实效性。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并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录及网上查询功能,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ㄊ┮蛘垢母锊辉俦A舻牟棵牛ǖノ唬┑恼畔⒐_工作,由继续履行其职能的部门(单位)负责。

  五、关于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问题

 。ㄊ唬┕裨焊鞑棵牛ǖノ唬┖偷胤礁骷度嗣裾捌洳棵牛ǖノ唬┮惺底龊靡郎暾埞_政府信息的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直接面向基层群众,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行政服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等行政服务场所,或者设立专门的接待窗口和场所,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确保政府信息公開申请得到及时、妥善处理。。ㄇ、 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单位)在做好本行政机关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下级政府和部门(单位)的指导。国务院办公厅不直接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请。

 。ㄊ┬姓䴔C關要按照條例規定的時限及時答複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當事人。同時,對于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能夠在答複時提供具體內容的,要同時 提供;不能同時提供的,要確定並告知申請人提供的期限。在條例正式施行後,如一段時間內出現大量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行政機關難以按照條例規定期限答複的,要及時向申請人說明並盡快答複。

 。ㄊ⿲τ谕簧暾埲讼蛲恍姓䴔C關就同一內容反複提出公開申請的,行政機關可以不重複答複。

 。ㄊ模┬姓囟陨昵肴松昵牍氡救松、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提供;对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如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按规定不予提供,可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围。

  六、關于監督保障問題

 。ㄊ澹┕裨焊鞑棵牛ǖノ唬┖偷胤礁骷度嗣裾ソ糁贫┩晟普畔⒐_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和方式。要建立社会评议制度,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十六)国务院各部门(单位)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分层级受理举报的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反映出来的 问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义务的,可向本级监察机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对本级监察机关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门的处理不满意的,可向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十七)国务院各部门(单位)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開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落实业务经费,加强队伍建设。

 。ㄊ耍﹪鴦赵焊鞑块T(單位)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條例的規定,結合本部門(單位)、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施行條例的具體辦法,保證條例的各項規定得到落實。

  七、关于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開工作

 。ㄊ牛┕裨河泄刂鞴懿棵牛ǖノ唬┮凑仗趵囊,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開纳入本部门(单位)信息公開工作的总体部署,在2008年。保霸碌浊爸贫ň咛宓氖凳┌旆,积极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開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指导,把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開工作全面推向深入。

 。ǘ┕财笫乱档ノ灰陨婕叭嗣袢褐谇猩砝、社会普遍关心的内容为重点,切实做好信息公開工作。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制度,全面提高公开工作水平。

  國務院辦公廳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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